贵阳市
政策政策文件

筑公积金通字〔2019〕94号 关于简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业务办理资料相关事宜的通知(已失效)

2019/05/14 1.9w 阅读 273 点赞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简化相关业务办理资料,现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存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市非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或异地住房贷款的,在首次办理提取时,原要求提供的该套住房贷款主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无需再提供,只需贷款主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现场填写《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即可。
  二、如贷款主贷人不便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持本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现场填写《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
  三、本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5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