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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公积金字〔2019〕76号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失效)

2019/05/31 1.6w 阅读 345 点赞

2019年,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紧扣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新时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取消、清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各项决定,全面对中心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本着应减必减、能放则放的原则,最大限度的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和管理体系。

2.完善清单动态管理。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对权力类型、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和实施主体等内容进行梳理和完善,同时根据国家、省、市的最新要求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在中心网站公布两单目录的具体内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清理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动态调整和管理。

3.加强行业监管。一是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有伞打伞,有网破网”的原则,紧盯我市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和违规提取乱象,针对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等黑、恶现象,重点做好非法中介利用虚假商业住房贷款资料、虚假婚姻关系证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核查和线索摸排工作,做到精准打击,精准摸排,不留死角,以“钉钉子”的精神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二是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4.优化公共服务。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年底前实现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网上预审率达100%。加大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力度,上半年实现在贵州省一网一云一平台、贵阳市微政务小程序上开通住房公积金业务申请及审批。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加大推行手机微信平台、“12345”等多样化服务平台进行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并不断减少证明材料。强化审批服务事项管理,规范审批服务事项运行流程,完善并严格落实“网上办理、当场办理、就近办理服务、便民化服务、限时办理、从严监管、承诺办理”等七张服务事项清单,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5.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规定及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全面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细化规范性文件分类和认定标准,严把法律权限关、质量关。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6.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严格落实《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则》要求,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立、改、废情况,组织开展好中心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过中心网站及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7.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制度体系,推动中心领导干部掌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按照国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规要求,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决策,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确保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8.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健全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建立完善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机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9.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工作规则和管理考核,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应当成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深入推进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精神,围绕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目标,严格贯彻落实《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办法》,中心积极配合改革工作具体实施,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案件迟移现象,及时将住房公积金欠缴案件移送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推动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1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严格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典型行政执法案例宣传,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大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监管力度,重点对企业、单位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行为进行执法监督,认真及时处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

12.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未经执法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执行贵州省行政执法证件“三年一签注”规定,对即将到期的行政执法证件及时进行延续签注工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3.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及时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动态调整,严格规范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健全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当、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14.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贯彻行政诉讼法,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认真研究落实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

15.加强内部监督。一是加大网络监督建设,强化监督力度。进一步推进、完善“内部稽核审计”、“数据铁笼”系统建设开发,通过网络审查和监督,有效制约和监督中心行政权力的运行情况;二是严格执行规范制度,强化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分级审批制度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范》,严格要求按照制度、规范实行和操作住房公积金业务,避免行政风险和业务风险的发生;三是完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提高内部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中心内部稽核检查工作规定内容,每季度继续坚持对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抽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出具《季度稽核报告》,坚持每年由外部审计部门定期对中心全年工作进行审计,根据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回复和整改。

1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中心网站公开政策、法规和重大决策等信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认真执行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对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舆论进行正确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依法及时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7.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有效整合调解资源,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增强行政调解透明度。中心各部门均要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及时协调解决群众举报投诉事项,积极了解情况、协调沟通、查处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18.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贵州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制度规定,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抓好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提升行政应诉能力。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9.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机制,完善落实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水平。加大法治培训力度,积极推广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学法意识,推进中心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明显提升。

20.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学习教育制度机制,把学习掌握宪法、法律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宪法和法律知识考查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探索推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组织参加2019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21.加强组织领导。每年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出台年度工作要点。充分发挥中心法治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作用,配齐配强法治力量。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机构建设,使其机构的设置、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

2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心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每年第一季度向市政府、省住建厅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官网上公布。

2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中心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在内部目标考评中所占分值。及时对中心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 -2020 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 2020 年)》《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 2020 年)》规定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开展自查,发现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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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