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
政策政策文件

筑公积金字〔2011〕153号(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2012/09/27 9.5k 阅读 204 点赞

为进一步增强中心公务员法治意识,促进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是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   

二、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要统筹安排,列入“六五”普法规划中,作为干部队伍法律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   

三、稽核执法处、办公室负责中心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的组织、计划和落实工作,具体安排公务员学法内容、学法形式、学法时间等相关事宜。   

四、开展集中培训和公务员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中心培训主要以通用法律法规为主,公务员自学以专业法学习为主。   

五、为保证培训效果,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建立考勤制度,凡无故不参加者通报批评。

六、中心纪检监察室会同稽核执法处对学法培训情况进行检查,不断提高中心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   

七、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应与公务员所学的法律知识与具体实践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八、要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地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提高学法培训的实效性。   

九、要保障公务员培训所需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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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