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
政策政策文件

筑公积金通字〔2014〕35号 关于推行前台业务无纸化办公的通知

2014/07/27 9.6k 阅读 317 点赞

中心各处室、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

  为落实“实干清廉转作风、提效惠民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中心服务群众的水平,方便缴存群众办事,简化群众的办事资料,同时充分利用电子档案系统,现经中心行政办公会审议,决定逐步推行前台无纸化办公,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4年8月1日起,前台提取、归集及贷款回收、结清、贷后管理业务实行影像资料保存的无纸化办公方式。

  二、前台提取、归集、贷款回收及结清等贷后管理业务办理中需留存的纸质资料:

  1.中心印发的需单位或个人填写的相关表格及清册;

  2.中心信息系统打印的相关凭证;

  3.单位或个人向中心提交的相关书面情况说明或申请。

  三、前台工作人员应对《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中要求的业务资料全部进行扫描。除需要留存的纸质资料外,不再要求单位或个人提供复印件。

  四、为保证归档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扫描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必须扫描加盖有效公章的复印件,同时应保证影像资料的规范、完整、清晰。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