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处室、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
为落实“实干清廉转作风、提效惠民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中心服务群众的水平,方便缴存群众办事,简化群众的办事资料,同时充分利用电子档案系统,现经中心行政办公会审议,决定逐步推行前台无纸化办公,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4年8月1日起,前台提取、归集及贷款回收、结清、贷后管理业务实行影像资料保存的无纸化办公方式。
二、前台提取、归集、贷款回收及结清等贷后管理业务办理中需留存的纸质资料:
1.中心印发的需单位或个人填写的相关表格及清册;
2.中心信息系统打印的相关凭证;
3.单位或个人向中心提交的相关书面情况说明或申请。
三、前台工作人员应对《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中要求的业务资料全部进行扫描。除需要留存的纸质资料外,不再要求单位或个人提供复印件。
四、为保证归档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扫描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必须扫描加盖有效公章的复印件,同时应保证影像资料的规范、完整、清晰。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