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
今年7月份,我市出现大范围持续强降水天气,导致全市不同程度遭受洪涝灾害,给经济社会和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带来严重影响。为积极帮助受灾职工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心安定、社会稳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受灾职工提取公积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职工家庭因此次降水遭受洪涝灾害,且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至少保留100元)。
二、受灾严重的职工家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减化手续和程序, 只需提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及所在单位、社区等部门的相关受灾证明。
三、分中心、各管理部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选择提取原因时,请在计算机系统中“其他”项下处理。
四、分中心、各管理部应优质高效地为受灾职工服务,实行优先办理、即来即办。
五、本通知属阶段性文件,有效期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至2014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
二○一四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