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
政策政策解读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筑公积金通字【2010】18号红头文件(关于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补充通知)

2010/06/08 1.5w 阅读 309 点赞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筑公积金通字[2010]18

关于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

使用政策的补充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为了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困难的作用,经管委会审议同意,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指导意见》(黔建房资监发[2010]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关于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一、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首次购买自住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首次购买二手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二、其余事项仍按《关于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六月八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