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缴存公积金职工合理购房需求的具体政策是什么?
答:一是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缴存职工家庭(本人及配偶,下同)已经结清全部个人住房贷款或仅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首套房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于20%。二是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须间隔12个月以上的限制。三是规范贷款发放,缴存职工家庭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两笔(含)以上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缴存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执行同期法定公积金贷款利率,即目前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为2.75%,五年期以上为3.25%;缴存职工家庭有一笔(含)以上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同期上述利率的1.1 倍执行。
三、支持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的具体措施是什么?
答:新增个人补息贷款规模20亿元,并根据需求适度增加补息贷款规模。
四、支持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具体措施是什么?
答:取消省内其他市(州)缴存职工在贵阳贵安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须为贵阳贵安户籍的限制。职工在省内其他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贵阳贵安购买自住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时,可按规定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五、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
答: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是指对于同一套住房,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追加首付后,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此次政策调整后,取消了对于同一套住房公积金“提了不能贷”的限制,职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追加首付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六、《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阳贵安住房公积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效期是多少?
答:《通知》的有效期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涉及国家、省级政策调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文件原文:筑公积金管委字〔2022〕2号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阳贵安住房公积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