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巨盛信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中心受理张习祥投诉贵州巨盛信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一案,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催告书》(筑公积金催告字〔2026〕032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催告书(筑公积金催告字〔2026〕032号)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5日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催告书
筑公积金催告字〔2026〕032号
贵州巨盛信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于2025年9月24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筑公积金责令字〔2025〕266号),现法定起诉期限已届满。经查,你单位仍未按决定书的内容为职工张习祥补缴住房公积金。现我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催告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为职工张习祥补缴单位应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合计26883元。补缴手续请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办理。
如对本催告不服,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向我中心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补缴义务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6年3月25日
(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0851-84581517,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金融城11号楼3楼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维权投诉接待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