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医疗保障局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落实市医保局领导班子信访工作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局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遵循“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以人为本、因案施策,综合研判、指定办理;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把群众合法合理利益诉求解决好,把问题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矛盾不激化、不上交、不汇集。
二、主要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范围
(一)中央、省、市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
(二)处理难度大且涉及多个处(室)和下属单位的复杂疑难信访事项;
(三)群众集体上访(20人以上)且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来信来访。
(四)经上级信访机构研判需由局主要领导接访的信访事项。
三、分管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范围
(一)因社会热点问题引发的信访事项;
(二)重要时间节点进京、赴省重要场所或重要会议会场信访的信访事项;
(三)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危机社会稳定,印发群众大规模越级集体上访的社会问题或重大矛盾纠纷。
(四)经上级信访机构研判需由局领导接访的信访事项。
四、案件办理
局领导接待来信来访,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对信访事项按本制度规定接访范围进行分办,并按照局领导安排,负责督促具体承办处(室)或下属单位按规定时限办理信访事项。各处(室)、下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做好信访事项的办理。局领导接访事项要严格做到“六定六包”(定责任单位、定责任领导、定责任人员、定督办单位、定办理要求、定办结时限,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思想教育、包稳定管理、包息诉罢访、包依法处置),办理信访事项要严格落实“七个一”(一个案子一名领导负责、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温控措施、一定的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结果、一个后评效益评估报告)。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