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乌当区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2023/01/16 9.7k 阅读 489 点赞

全区广大市民朋友:
  您好!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民朋友会通过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等环境问题,影响广大居民的正常生活。为了维护社会安定和谐,营造良好节日氛围,提高居民生活幸福指数,我们就节日期间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如下:   
  一、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二、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时,要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点购买,购买时要查验产品包装上是否有产品名称、产品级别、生产日期、保质期、制造商名称和地址、安全警示语、燃放说明及是否有我区批发企业的防伪标识等;
  三、选择燃放安全系数高、噪音小的烟花爆竹,不要燃放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烟花,消除火灾隐患;
  四、不要在深夜24:00至次日凌晨8:00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影响广大居民,特别是老人、儿童以及病人的必要休息;
  五、根据《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6号)规定,在下列地点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3.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
  4.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5.车站、轨道交通、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
  8.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
  9.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
  10.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
  11.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12.各类公园、南明河畔两侧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
  六、未成年人要在家长的监护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利用燃放烟花爆竹嬉戏打闹,或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
  希望大家从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这样的小事做起,共同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仪,以实际行动营造文明、祥和、安全的节日氛围,为构建文明乌当、和谐乌当、平安乌当、幸福乌当做出我们每个公民应有的贡献。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乌当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