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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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公积金通字〔2011〕23号关于调整贵阳市2011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2011/04/21 2.0w 阅读 405 点赞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贵阳市2011年住房公积金月缴

存额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文件精神,以及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一届九次全体会议决议,现将本市 2011年—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通知如下:

一、根据贵阳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测算,确定本市2011年—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应缴合计)上限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868元。

二、根据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0年度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测算,确定本市 2011年—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应缴合计)下限标准不得低于84元。

请各缴存单位按此通知做好2011—2012缴存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