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处室、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
“国庆”将至,为营造一个良好的节日环境,为使中心全体职工度过一个欢庆、祥和的节日,现将节日期间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办公场所安全工作的管理。中心各部门在“国庆”放假之前要对本部门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及水、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如有问题应及时上报中心办公室。节日期间中心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中心办公室负责,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由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负责。
二、加强文件资料、业务档案的管理。中心各部门要在“国庆”放假之前完成本部门文件资料及相关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要对本部门保存的档案资料防潮、防火、防盗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加强对车辆的管理。节日期间除值班、应急外的其他公务车辆一律封存,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封存车辆,如因工作确需用车的,应报告分管领导,经批准后方能使用。未经批准或发生事故除追究责任外,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请各部门业务用车于9月30日下午三点前停放于中心机关大院内进行统一封存。
四、加强对人员的管理。中心中层以上干部在节日期间离开贵阳市应向分管领导汇报,各部门负责人要了解知晓本部门职工在节日期间的去向,各部门负责人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确保本部门人员不参与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
五、加强值班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在节日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中心机关大院值班的值班人员要按值班安排按时到岗,作好值班记录不得无故缺旷,如发生意外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中心代班领导汇报。
六、放假时间安排:2013年9月29日(星期日)全天对外办理业务,9月30日(星期一)上午对外办理业务,下午整理部门内务及档案资料,不对外办理业务,2013年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7日(星期一)为法定放假日,10月8日(星期二)正常对外办理业务。
七、注意事项:放假之前各部门要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检查火种,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