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政策文件筑公积金通字〔2015〕56号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已失效) 2015/08/31 1.1w 阅读 290 点赞 查看原文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5〕128号)要求,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5年9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 二○一五年九月一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