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贯彻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的通知》(建金办〔2014〕51号)要求,为全面准确掌握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充实、完善基础数据,提高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水平,为缴存单位提供快捷、安全的服务,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开展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础信息采集对象
凡在我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为本次基础信息采集的对象,但已办理销户的单位除外。
二、基础信息采集方式
1. 2017年7月21日起,对新开设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前台工作人员应要求单位严格按照《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表》(附件1)填报基础信息,并依此录入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开户所需资料请按业务规范收取。
2. 2017年7月21日起至9月20日,存量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在单位临柜办理业务时,应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基础信息采集表》(附件2),盖章后返回中心。中心前台工作人员依此变更单位基础信息。
3.对采集时间以外,需修改单位基础信息的,按单位信息修改流程办理。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关系到广大缴存单位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中心工作的长远发展,各部门应高度重视。
2.把握进度,序时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部门应把握时间进度,可采取分批分类推进,务必做到应采尽采,同时确保采集的信息准确无误。
附件: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
2.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基础信息采集表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