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
政策政策文件

筑公积金通字〔2018〕51号 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资料相关事宜的通知(已失效)

2018/05/31 1.0w 阅读 187 点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积极推进“互联网+住房公积金”建设,进一步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切实提升中心服务效能,经研究决定,现将缴存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已封存的缴存职工本人在办理退休提取时,只需持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其他情况的退休提取,仍按原规定办理。
  二、通过“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退休提取的办理时间为工作日的9:00时至16:00时。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2018年6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