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
政策政策文件

筑公积金通字〔2019〕126号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证明资料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9/08/21 1.3k 阅读 440 点赞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扎实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要件,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与职工,经研究决定,现将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时,不再提供工作调动相关文件或新单位录用证明,只需转入单位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转移申请表》中签署转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其余业务办理所需资料不变。
  二、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业务时,不再提供单位社保账户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2019年8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