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规范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1/03/16 4.1k 阅读 373 点赞

   从2011年3月14日起,贵阳市职工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到60%,贷款利率将调整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自2010年5月份起,贵阳市适当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的部分使用政策,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已经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提高到不低于50%,对贷款利率没有调整。而从3月14日起,贵阳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收紧,除首付比例提高,贷款利率也做了调整。

   住房公积金贷款中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依据拟购住房职工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无论首套房贷是否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如首套房贷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经结清一年后,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且累计贷款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月14日之前受理并已经录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来的规定执行。

   同时,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调整后,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的诚信承诺书。如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