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对《支持人才在贵阳贵安购(租)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措施》的解读

2022/04/29 5.9k 阅读 127 点赞

一、背景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对贵州贵阳贵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强省会”五年行动计划战略部署及有关各类人才的意见,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优势,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双招双引”、吸引和留住人才的积极作用,支持高层次人才留在贵阳、扎根贵阳、奉献贵阳。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及市委、市政府《贵阳贵安人才“强省会”行动若干政策措施》(筑党发〔2021〕9号),出台《支持人才在贵阳贵安购(租)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措施》,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出台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

2.《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6号);

3.《关于印发<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颁发〔2013〕6号);

4.《贵阳贵安人才“强省会”行动若干政策措施》(筑党发〔2021〕9号);

5.《关于印发<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目录(2021年)><贵阳贵安人才配偶就业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筑人才办发〔2021〕6号)。

三、目标任务

深入实施贵阳贵安人才“强省会”行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各类人才在贵阳、贵安购(租)房使用住房公积金。

四、涉及范围

本支持措施的适用对象为符合《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条件,持有“贵阳人才服务绿卡”且完成正常年度登记的贵阳市、贵安新区缴存职工。

五、主要内容

1.贷款额度在现行计算公式上额外上浮50%,即可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150%,但不得超过最高可贷额度。

2.最高可贷额度可在现行最高额度上上浮50%至150%,根据人才类别不同,上浮50%—150%,具体为:

①A、B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150%(单职工家庭125万元;双职工家庭150万元);

②C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100%(单职工家庭100万元;双职工家庭120万元);

③D、E、F类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上浮50%(单职工家庭75万元;双职工家庭90万元)。

3.人才在贵阳市、贵安新区购买住房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首付,该款项转入购房人个人储蓄账户:

①办理时间须在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后,办理时限为购房行为发生后18个月内。

②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备案登记表的首付金额。

③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其存入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的首付金额。

4.人才在贵阳市、贵安新区租住住房且符合贵阳市租房提取条件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提取总额可在现行额度基础上上浮50%。

筑公积金通字〔2022〕56号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支持人才在贵阳贵安购(租)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措施》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