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原住房公积金服务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进行了优化,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形成《2024年住房公积金服务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七条措施》。新七条措施实施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主要优化内容如下。
一、优化异地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政策。将异地缴存职工贷款房屋类型由新建商品住房扩大至二手房。
二、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范围。一是将缴存人家庭在贵安新区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范围,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扩大至二手房。二是将缴存人家庭在贵安新区有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范围,由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超过1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扩大至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结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
三、扩大人才政策支持范围。在对持有贵阳人才服务绿卡的贵安新区缴存人,在贷款额度、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方面予以支持的基础上,将持有筑才卡(高层次人才)、省级优才卡、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缴存人纳入人才政策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