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黔党发〔2021〕35号)等文件,促进贵阳贵安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制定本措施。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人口结构逐步优化;积极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建立示范照护服务体系,普惠托位达12600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实现“幼有所育”目标,向“幼有善育”的普惠目标迈进。
三、重点内容
《措施》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健全机制构建生育友好环境、持续关爱计划生育家庭、强化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明确20条措施。
(一)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确“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加强出生缺陷防治”3条措施。
(二)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明确“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建立托育机构建设补贴机制、建立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贴机制、建立示范托育机构运营补贴机制”4条措施。
(三)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明确“加强优质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扩大普通高中优质资源总量”4条措施。
(四)健全机制构建生育友好环境。明确“建立多子女住房保障机制、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建立三孩生育慰问机制”3条措施。
(五)持续关爱计划生育家庭。明确优化特殊家庭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沿用原计划生育家庭部分奖扶制度,逐步建立“三个优化”扶助关怀机制。
(六)强化保障措施。明确“经费、人才、宣传”等3条保障《措施》落实的具体举措。
为进一步强化贵阳贵安人口战略意识,《措施》明确将“贵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更名为“贵阳贵安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召开会议,加强对贵阳贵安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的指导、监督,解决影响贵阳贵安人口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四、关键词
1.托育机构建设补贴机制:对备案成功的托育机构托位数在50个以下的给予一次性每个托位补助100元;托位数达50个及以上100个以下的给予一次性每个托位补助200元;托位数达100个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每个托位补助300元。
2.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贴机制:对备案成功并正常运行一年的普惠托育机构,托位数在50个以下的每年给予运营补贴5000元;托位数达50个及以上100个以下的每年给予运营补贴1万元;托位数达100个及以上的每年给予运营补贴1.5万元。县级可根据财政情况调高补助金额。
3.示范托育机构运营补贴机制:按照省、市有关示范性托育机构评选标准和程序要求,对授牌的或复评再次授牌的示范普惠托育机构(含村婴幼儿照护服务室)给予一次性运营补贴最高5万元;对授牌或复评再次授牌的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或分中心)的机构,给予一次性运营补贴最高10万元;对授牌“五位一体”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基地,每年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对因年度考核达不到标准等被取消授牌的,按规定退回补贴。
4.多子女住房保障机制:一对夫妇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且符合配租公租房条件的,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照顾。建立多子女住房公积金保障机制,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鼓励房开公司结合家庭未成年子女数及经济负担情况,给予差异性购房优惠政策。
5.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一是依权限取消生育制约处罚规定,加强人口服务体系和各级监测队伍建设,适时研判人口发展趋势。二是落实好税收金融纾困等支持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向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三是探索建立科学育儿激励机制及多渠道入托补贴机制,引导全民科学育儿。四是落实生育保险休假等政策,落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6.三孩生育慰问机制:夫妻双方没有工会组织的,且双方或一方为贵阳贵安户籍,政策内生育三孩的,由新生婴幼儿户籍地村(居)发放500元慰问金,经费由县级财政承担。夫妻有工会组织的按工会规定发放不超过500元的慰问金。
7.“三个优化”扶助关怀机制。一是优化政府服务体系。强化双岗联系人制度、提升定点医院服务水平、签约一名家庭医生、建立一人一档帮扶台账;失独家庭在申请公租房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保障范围。二是优化社会关爱体系。原则上每年倡导爱心企业开展一次捐赠等活动。三是优化爱心内容。支持特殊家庭开展“六爱”活动:爱党、爱祖国、爱社会、爱人民、爱生活、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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