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督查检查的时间?
答:从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
二、督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二)近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落实情况。(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四)重点时段特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五)应急准备情况。
三、督查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宾馆饭店、养老机构、文博建筑、歌舞娱乐、商场影院和城中村、门店房、“多合一”“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木质连片村寨等高危场所火灾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厂房车间违规住人、违规动火动焊施工、违规使用燃气、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违规存放易燃可燃物、消防设施瘫痪、违规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等情况;落实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及燃放工作安排,杜绝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等情况;加强节日期间大型文娱、集会、游园、新年音乐会等以及其它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开展矿山、道路交通、能源化工和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工贸、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等情况。
四、此次督查检查工作方式是什么?
答:成立8个市级督查检查组,分别由市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副主任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对10个区(市、县)、4个开发区开展督查检查,成员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综合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现场检查、核查问题等方式各有侧重地开展检查。明查侧重对党委政府、部门层面进行督查;暗访侧重对企业层面进行抽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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