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工作方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判,通过强化源头治理、夯实基础、推动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综合化解,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和劳动者权益,尽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近三年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调解成功率保持在80%以上。
一是健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强化基层调解力量,至2024年全市先后组建乡(镇、街道)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2个、规模以上企业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23个,专职调解员12名、兼职调解员23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实训,提升调解员办案水平和业务能力。发挥基层调解功能,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建立工作规范,明确调解程序、受理事项、调解原则及调解纪律,确保调解公平透明。同时,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建立调解档案,规定档案管理要求,具备目录、收案、调解、结案等全过程留存,便于查阅分析。2024年共办理调解案件98件。
二是成立劳动者维权调解中心。为有效化解劳动纠纷,清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立了劳动者维权调解中心,以调解优先,全过程调解为原则,深化落实调解工作。保障劳动调解配套,建立调解室、采购监控设备、电脑、打印设备等硬件设施,为调解工作提供配套和相应经费保障。压实劳动调解责任,制定考核方案,完善考核措施,将调解成功率、调解案件数等纳入绩效考核,使劳动调解从“软目标”变成“硬任务”。2024年,办理线下调解案件107件。
三是接入“互联网+调解”平台。为节约劳动者路途时间,方便申请维权,该院接入国家“互联网+调解”平台,收到诉求后第一时间响应,立即行动组织调解。丰富线上调解渠道,多渠道推广网上调解平台,将基层调解组织、调解中心纳入网上调解平台管理,指导劳动者通过网上调解提出申请,按辖区属地分派调解指标,提高网上调解平台使用率。提升线上调解实效,及时分派调解任务,限期办理调解事项,指导疑难案件调解,规范集体案件办理,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2024年,累计办理网上调解案件9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