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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20260104号) 来源 :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4-08 15:35:42 【字体: 大 中 小 】

2026/04/09 6.5k 阅读 530 点赞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20260104号)

信息公告 2026-04-08 15:35 来源 :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卓兴正和(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12月24日受理你单位职工吴志明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依法于2026年3月3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贵阳市鉴字DJ20260635)及《停工留薪期(含延长期)初次确认通知书》(贵阳市鉴字TG202600452)。经鉴定吴志明的鉴定结论为:伤残十级。吴志明的停工留薪期为:自受伤之日2025年8月17日起至2025年12月4日止,共计110天。

以上鉴定文书已通过邮寄无法送达你单位,且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

如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