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佳盛华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由于你单位未执行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黔01民终1789号《民事判决书》,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及《贵州省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程》相关规定,我局已受理工伤职工熊克顺(身份证号码:522125********197X)的先行支付申请。现将其申请先行支付情况告知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规定及计算方式,你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并支付工伤职工熊克顺(身份证号码:522125********197X)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民币叁万伍仟贰佰捌拾叁元玖角贰分(¥35283.9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壹万玖仟壹佰叁拾陆元柒角伍分(¥19136.75),劳动能力鉴定费伍佰贰拾元整(¥520),共计人民币伍万肆仟玖佰肆拾元陆角柒分(¥54940.67)。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第七条的规定,现将上述内容告知你单位,如你单位拒不支付,我局将依法进行先行支付审核,届时如符合先行支付条件的,工伤保险基金将先行支付,你单位需在30日内偿还,逾期不偿还的,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依法向你单位追偿,因追偿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及逾期偿还的利息损失等也由你单位承担。
还款账户及账号:
账户名称:清镇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伤保险基金
银行账号:148********0152
开户行:贵阳银行清镇支行
联系人:宋璐颖
联系电话:0851-82522945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9日
一审:宋璐颖
二审:曾栌峤
三审:胡昌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