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工伤保险医疗(康复)服务协议机构考核办法(试行)》(黔社保通〔2020〕12号)、《贵州省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程》(黔社保通〔2024〕6号)相关规定,经对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实地考察,符合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申请条件,拟将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纳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4日,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51-85880051。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