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关于公开征求《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抑郁症纳入慢特病门诊病种保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为切实减轻抑郁症患者群体医疗费用负担, 在前期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数据测算的基础上,我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结合全市医保基金运行实际,起草了《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抑郁症纳入慢特病门诊病种保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2日至4月17日。请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意见建议(需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本),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号)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ybjjd@guiyang.gov.cn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林城东路7号市政府办公楼1期B区424
附件:《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抑郁症纳入慢特病门诊病种保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日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抑郁症纳入慢特病门诊病种保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市、县)医疗保障局、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保障制度,提升抑郁症患者医疗保障水平,经研究,将抑郁症纳入我市慢特病门诊病种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保障类别
将抑郁症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管理。
二、起付标准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均不设起付标准。
三、基金支付比例。
职工医保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为85%,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80%。
四、年度基金支付最高限额
(一)职工医保基金年度报销限额为2000元/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年度报销限额为1000元/年。
(二)城乡居民抑郁症持证人员在定点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超过抑郁症慢特病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后,可以叠加使用本人当年尚未能用完的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额度,支付比例为80%。
五、门诊慢特病病种办理
(一)具备抑郁症慢特病门诊病种申办资格的定点医院暂定为:贵州医科大附属医院、贵州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贵航贵阳医院,后续符合条件的可以增补。
(二)定点医院应推荐并提供具备抑郁症慢特病门诊病种申办资格的医师名单,并报市级经办备案。抑郁症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的申办,仅限经备案的定岗医师方可办理。
六、其它事项
(一)本通知自2026年X月1日起实施。对抑郁症慢特病持证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明确的退出机制。市医保结算中心及市基金中心负责相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工作。
(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市医保结算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办证条件进行优化调整,按规定程序公布执行,并报市医疗保障局备案。
(三)各单位应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强化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利用慢特病门诊保障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