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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多部门护航成年离院孤儿自强自立

2026/09/16 1.5w 阅读 65 点赞

近日,贵阳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贵阳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成年后离院安置办法(试行)》为成年离院孤儿融入社会、自强自立提供制度保障。

《办法》适用于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年满18周岁的孤儿。安置分两类:社会安置,面向有一定独立生活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劳动就业能力的成年孤儿,由机构集中供养转向社会独立生活;机构安置,面向身体残疾、无独立生活能力和劳动就业能力者,安置到相应福利机构,按特困供养政策保障。

年满18周岁仍在普通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孤儿,由儿童福利机构继续供养至毕业,毕业后适用该办法。户籍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体户的,由市民政局按规定安置;不在的,由户籍地区(县、市)政府负责安置。

社会安置可享一次性帮扶补贴,标准按离院当月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两倍计算,分两年、按年度平均给付。首年度补贴于按规定时限离院当月打入个人银行卡;第二年度经本人申请,于离院第13个月后给付。补贴按实际人数纳入市、区级财政年度预算。

离院后,民政部门将协同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社、住建、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医保、残联等部门接力帮扶:就业上,鼓励帮扶有劳动能力者就业,市场化渠道难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开发公益性岗位过渡安置;住房上,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设立“绿色通道”,优先采取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户籍上,按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原则,在合法稳定住所、公共集体户或就业单位集体户落户;社保上,按本人意愿帮助其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农村籍成年孤儿依法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参军退役后,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政策接收安置。

据了解,该办法适用于实施当年度及以后新增的安置孤儿,此前已安置的不追溯适用,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今日贵阳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