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
政策信息公告

贵阳市用人单位及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告知书

2026/08/26 7.0k 阅读 351 点赞

各用人单位及广大职工:

为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行为,夯实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现就用人单位及职工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相关事宜提醒告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依法依规参保缴费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增员、减员业务时,应同步登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做到“三险”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申报管理、统一缴费核定,坚决杜绝选择性参保、漏保、断保等行为。

(二)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应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核定依据,据实为职工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法定义务,任何形式的“自愿放弃”协议或声明均属无效,职工仍可主张经济赔偿。

(四)用人单位或职工不得以已参加商业保险、职工在试用期内、职工临近法定退休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等为由,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五)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依法依规为职工参保缴费,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相关事项进行违法约定,例如:由职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商业保险,单位给予报账或补助。此类约定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仍需承担未依法参保的法律责任。

(六)用人单位或个人不得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法违规补缴。参保人通过“中介”或其他途径“挂靠”在与其无真实劳动关系的单位名下参保的,属于虚构参保条件,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用人单位与职工应当依法依规履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义务,严格落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明确的其它各项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未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违规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律责任。《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个人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用人单位要严格履行社会保险法定义务,依法参保、如实申报、足额缴费;广大职工和劳动者应增强维权意识,主动了解社会保险政策,监督单位依法为自身参保缴费,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自身合法权益。

三、其它事项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等业务流程,详见“贵阳人社”微信公众号的人社业务-政策宣传-社会保险板块;具体政策规定和事项办理,可咨询相关社保经办机构。

附件: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及办公地点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2026年8月24日       

附件:

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及办公地点

序号

社保经办机构

咨询电话

办公地点

1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85877602

贵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二楼(贵阳市观山湖区凯里路235号)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贵安分中心

88126039

贵安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窗口(贵安新区大数据科创城市民中心大楼一层)

2

云岩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86520373

云岩区环城北路60号城市之光二楼

3

南明区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85556254

南明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贵阳市南明区滨河湾壹号楼盘——解放路与青云路交汇处)

4

乌当区社会保险基金收付管理中心

86461608

乌当区政务大厅3楼D区社保窗口(乌当区智汇云锦产业孵化基地)

5

观山湖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87981640

观山湖区政府服务大厅一楼(石林西路与丹枫路交叉口)

6

花溪区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88231711

花溪区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窗口(花溪区贵筑社区服务中心明珠大道15号大数据产业园3号楼花溪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社保窗口)

7

白云区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84485626

白云区白金大道中段东侧云城尚品瑞福花园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8

清镇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82522945

清镇市政务服务大厅(清镇市清州大道数据湖城三号楼)

6

息烽县社会保险局

87723157

贵阳市息烽县永阳街道玄天西路2号

10

修文县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82371133

修文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贵阳市修文县龙场街道办龙场驿南路6号)

11

开阳县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87252339

开阳县高铁站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开阳县紫江大道)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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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