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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提示! 来源: 清镇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6-02-14 11:22:10 【字体: 大 中 小 】

2026/01/31 1.2w 阅读 166 点赞

1.燃放时间

限制燃放区域,下列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当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清镇市巢凤街道办事处、青龙山街道办事处和滨湖街道办事处(条子场村、三河村、黄柿村、燕尾村和康济居委会除外)。

禁止燃放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各类公园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