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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好孩子(中国)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送达《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筑公积金责令字〔2026〕080号)的公告

2026/03/10 5.6k 阅读 422 点赞

好孩子(中国)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本中心受理陈玉投诉好孩子(中国)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逾期不缴及少缴住房公积金一案,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筑公积金责令字〔2026〕080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筑公积金责令字〔2026〕080号)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0日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

筑公积金责令字〔2026〕080号

好孩子(中国)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经调查,你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陈玉(身份证号:5201********2860)缴存2009年2月至2021年8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现我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以下义务:

为你单位原职工陈玉补缴2009年2月至2021年8月期间单位应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合计28571元。补缴手续请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办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贵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执行本决定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6年3月10日

(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0851-84581517,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金融城11号楼3楼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维权投诉接待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