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中心组织起草了《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12号)第九条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6年8月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jjzp18@guiyang.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金融城11号楼3楼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维权投诉接待点302室,邮编:55008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执法操作规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851-84581517。
附件: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docx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