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积金贷款管理,规范委托银行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中对申请人偿贷能力的计算标准,有效防范资金风险。根据住建部《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我中心起草了《关于统一“偿还贷款本息能力”认定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6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gygjjzhc@163.com)方式反馈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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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统一“偿还贷款本息能力”认定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