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筑教办发〔2023〕68号 关于推介贵阳市2023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

2023/07/18 3.0k 阅读 412 点赞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社区教育学校、试点单位:

为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介2023年贵州省“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决定开展贵阳市2023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贵阳市2023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工作由贵阳市教育局组织,贵阳市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贵阳市电大)具体实施,请各区(市、县)教育局、各社区教育试点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辖区“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工作,及时上报材料相关推介材料。

二、推介对象和条件

推介对象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推介数量

请各区(市、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至少推介2-3名“百姓学习之星”和2-3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要注意覆盖不同社区、不同类型。

四、推介方式

市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拟定推介名单提交贵阳市2023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并在贵阳市民终身学习平台网站(http://www.gysml.cn/)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不同意见将由市教育局正式印发通知。

五、宣传展示

“百姓学习之星”“终身教育品牌项目”的先进事迹和成果将通过贵阳市202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有关新闻媒体、网站等各种方式和渠道进行宣传展示。

六、其他事项

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程序做好推介工作,确保推介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推介材料由各区(市、县)教育局统一收集整理,并于2023年8月30日前报送推介材料(文字表格、视频、图片、教学资源)至贵阳市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同时提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贵阳市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贵阳市电大)

联 系 人:李静安 联系电话:15685142814

电子邮箱:67198908@qq.com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油榨街冶金路18号

附件:关于推介贵阳市2023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有关要求

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附件:

关于推介贵阳市2023年“百姓学习之星”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有关要求

一、推介对象和条件

(一)“百姓学习之星”推介对象和条件

1.推介对象

坚持终身学习奋斗成长的励志人物以及长期致力于终身教育领域无私奉献的工作者。重点推荐面向基层的从业人员、技术能手、高素质农民、退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介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已经享有省级以上相关荣誉称号的人士。(往年已获省级以上的“百姓学习之星”,今年不再参加推荐。)

2.推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践行者。

(2)事迹感染力强。在全民终身学习中,坚持终身学习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各种形式学习,持续参加继续教育,并在学习与工作、创业、创新、健康生活有机结合方面成效显著,事迹感人。

(3)群众认可度高。在单位或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积极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学习,为全民终身学习发挥模范作用。

(4)体现引领性。积极服务本社区百姓,带头做小事、实事、好事,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范围和条件

1.推介范围

项目较为成熟,已形成了品牌特色。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受益人数多,百姓满意度高。智慧助老、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供给、非学历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并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往年获得省级以上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本次不再推介)

2.推介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正能量。

(2)品牌项目面向社会。持续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学习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有关要求。

(3)组织管理规范。活动组织有计划,开展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4)创新发展“互联网+继续教育”(非学历)。推进非学历继续教育数字化建设(包括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家庭教育),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终身学习项目。

(5)品牌特色显著。品牌项目应有具体的项目名称、活动内容与形式、具体措施与保障,取得的成效与影响等。(品牌名称一般不以单位或院校名称上报)

(6)举办主体不限。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参与学习人数每年不少于1000人次或3000人次(线上线下)。

二、推介和展示方式

(一)推介和公示

由各区(市、县)教育局组织本区(市、县)范围内的推介工作,并在当地公示后报送贵阳市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

(二)推介名额

由各区(市、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至少推介2-3名“百姓学习之星”,2-3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各地推介时要尽量覆盖不同社区、不同类型。 

(三)报送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报送材料

(1)填报《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和《百姓学习之星推介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表1、附表2);

(2)每人报送照片2张(电子版,其中一张为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3)鼓励各市(州)尽可能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间3-4分钟,MP4格式),以便更好的宣传与推广“百姓学习之星”的事迹。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报送材料

(1)填报《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表3、附表4);

(2)报送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及数张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数(电子版);

(3)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间4-5分钟,MP4格式),以便更好的宣传与推广“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成果。

3.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报送材料

(1)各区(市、县)可推介1名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1个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典范(请在推介登记表备注中注明);

(2)除填报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所要求的各项材料外,还必须报送3-5张相关电子照片和音像视频资料,视频资料重点介绍坚持读书学习人员的突出事迹、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案例和开展成人继续教育活动;

(3)技术要求: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视频时间4-5分钟。


附表1

贵阳市“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彩色照片)

民 族


籍 贯


党 派


参加工作

时间


专业技

术职称


学 历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所在单位

及职务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邮箱:

个人简历


参加学习情况


获奖情况


主要事迹和成效(不少于1000字)


本人所在单位推介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市级

教育部门

推介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表2

贵阳市“百姓学习之星”推介登记表


区(市、县)教育局: (盖章)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推介序号

姓 名

单 位

职务

专业职称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日

学历

地 址

有无视频材料

联系电话

备注


































































注:1.请按推介顺序填写登记表;2.往年参加过遴选的原则上不再推介;3.如推介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请在备注一栏注明;4.此表可复制。

填表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表3

贵阳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

品牌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联系电话


项目起止时间


活动地点


项目受益群体


参与人数(次)


获奖情况


品牌项目基本情况(包含项目主题、主要内容、活动方式、特色、效果等,不少于1600字)


主办单位

推介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市级

教育部门

推介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4

贵阳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登记表

区(市、县)教育局: (盖章)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品牌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起始

时间

参与人数

(人次)

所附材料

(总结、视频)

地 址

品牌单位联系电话和邮箱























































注:1.请按推介顺序填写登记表;

2.往年参加过遴选的原则上不再推介;

3.如推介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请在备注一栏注明;

4.此表可复制。

填表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