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5年2月20日-2月27日
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2月27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凡匿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复核。
联系人及电话:刘杰,0851-85287203;
电子邮箱:gzsz2024@163.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
邮编:550081
贵州省教育厅
2025年2月20日
转自:贵州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