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学生参保工作的通知
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各区(市、县)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参保工作,维护学生基本医疗保障权益,现将2020年度学生参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尚未明确,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精神,暂按250元/人/年执行,一年一收。具体缴费标准在秋季入学时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参保地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学生应参加学校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工作要求
1.各区(市、县)医疗保障局主动通知辖区所属各有关学校在新生入学前通过录取通知书或参保告知书等形式告知学生参保、缴费事宜,避免学生在学校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重复参保。
2.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及时为参保学生办理制(换)社会保障卡,保证学生及时享受待遇。
3.各区(市、县)医疗保障局要与各有关学校共同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避免学生或学生家长产生对政策不理解及理解不到位的情况发生。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