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参保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各区(市、县)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现将《贵州省医疗保障关于做好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参保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医保发〔2020〕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参保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