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贵阳市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第二期)

2023/06/08 1.4w 阅读 141 点赞

关于贵阳市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第二期)

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现对因违规违约等原因已解除其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服务协议的3家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告。

3家医药机构自解除协议之日起,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已停止与其进行相关医保费用结算。

特此公告。

附件:

2022年4月-2023年5月贵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协议名单


序号

药店名称及编码

地址

解除协议时间

解除协议原因

1

P52011500805贵阳观山湖恒昌泰龙凯大药房十二分店

观山湖会展城A5-1-A5-5栋1单元1层8号

20230404

违规违约

2

P52011100185贵阳聚良方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四分店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武村松花江路207号(原58号)

20230411

违规违约

3

P52011501817润善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二十分店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岭社区阳光安置小区商业用房11栋1层2号、5号

20230519

违规违约


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

2023年6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