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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中共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对十一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第七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12/21 8.3k 阅读 178 点赞

中共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对十一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第七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于2023年3月至6月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7月反馈了巡察意见。第七巡察组的反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贵阳市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对照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到人,并把整改治标工作与长效治本机制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延伸拓展,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按照巡察整改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强化认识,把握政治要求。市医保局党组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一次“整体把脉”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次“集中问诊”,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解决“顽症”“痼疾”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反馈意见结束后,市医保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传达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通过中心组学习、工作调度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认识,筑牢整改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详细制定整改方案,调度整改进度,认真突破重难点问题。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认领问题,亲自盯、亲自抓、亲自督,就抓好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及时跟进督促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相关责任处室、中心认真贯彻整改工作要求,分解整改任务,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精准施策,推进整改落实。市医保局党组根据第七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形成《中共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各责任部门对照整改方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马上整改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强化督查销改,整改到位一项对账销号一项。

(四)统筹协调,注重标本兼治。市医保局党组严格贯彻巡察工作要求,坚持把点上问题与面上共性问题相结合,把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眼前整改任务与长远制度安排相结合,从“面”上挖掘“根”上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贵阳市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贵阳市医疗保障局贵阳贵安医保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贵阳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制度》等制度。集中整改期间,市医保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统筹推进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有力彰显了巡察整改成果。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确保整改任务措施逐条逐项取得实效

市医保局党组聚焦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坚决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建立完善了一批工作制度,巡察整改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将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重要工作安排情况方面

1.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重视不够,“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好。如,2022年5月25日市医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研讨时,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放在第三个议题进行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治建设,将“第一议题”制度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及跟进学习的时限。2023年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8次,均是按照“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

2.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统筹全面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一是未坚决执行党组决定。2021年3月印发的《贵阳市第四轮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工作方案》与党组议定事项不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认真做好党组会议题的各项准备工作,申报议题部门会前与相关业务处室、中心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局领导全面汇报,领导同意后向局人事处申报议题;2.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的文件和方案下达时,认真反复审核,确保与党组会审定内容一致。如,7月25日党组会关于调整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奖励金分担比例和拨付冠脉支架集采结余留用的议题,价招处事先均电话、当面和书面征求结算中心、事务中心、价招中心意见,统一意见后经局领导同意方上会。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严格按会议审定的方案下达划拨结余留用资金的通知。

二是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如,2021年5月30日市医保局在未经党组研究的情况下就与结算中心及事务中心分别签订了《贵阳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委托书》,但2021年6月1日市医保局才将签订委托书事宜向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申报,并在当日的党组会上研究讨论确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修订《贵阳市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台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有关规定,未经党组会审议通过的“三重一大”事项不予开展。对“三重一大”事项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将工作台账情况定期报送派驻第十纪检组。2023年“三重一大”事项申报34次149项,备案13次40项,均严格按照要求实施。

三是系统内部沟通协调不畅,未能形成工作合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利用党组会、任前谈话多次进行强调,要求全局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勇挑重担、苦干实干、攻坚克难,领导干部要主动投身到各项工作中去,锤炼坚强党性、摒弃私心杂念,把工作做实做细,推动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2.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与局属单位的沟通联动。3.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职能职责开展工作,未明确职责划分的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局党组决议。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部分医保工作推进不理想。

一是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推进不力。如,2021年在国家医保局部署的贵州省医保信息系统迁移整合工作过程中,贵阳市医保局因政策梳理工作迟缓,影响整体工作进度,被省医保局通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决策措施落细落实,夯实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2.进一步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2023年1月1日起建立实施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机制,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工作,将919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极大提升了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便利性,可及性。3.进一步调整乙类项目先行自付比例,将乙类目录参保患者先行自付比例由15%降低为10%。4.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从400元/年/人标准提高到500元/年/人。

二是部分工作没有做到走前列作表率。①如,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12月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情况通报中,在医保信息化建设情况方面,贵阳市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电子凭证结算笔数占比全省排名第4;②在医保标准化建设情况方面,贵阳市统筹区医疗机构住院部分医保结算清单上传率全省排名第6。③又如,2022年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专项评价中,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和“良好”两个等次,贵阳市评价结果为“良好”等次,未能获得2023年度省级资金、基金分配和外出培训、评先选优等政策倾斜。④再如,在2021年全省基金监管工作评价中,贵阳市综合排名第4,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处理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①将电子凭证结算使用率纳入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督促内容,及时向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情况通报,加强对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在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要求的督促,提高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将电子医保支付凭证等相关要求纳入协议管理条款第三十九条,并在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监管时进行督促,要求其提高电子医保凭证结算率;根据省局最新通报,贵阳市电子凭证激活率89.83%,全省排名第一;二、三级医疗机构109家,全场景建设完成109家,完成率100%,全省排名第一,已完成目标任务。②将医保结算清单上传情况纳入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督促内容,及时向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情况通报,加强对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在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要求的督促,提高结算清算上传率;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清单上传技术层面已完全打通,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均能正常上传,并已形成技术交流沟通机制。③2023年4月14日,贵阳市医保局已召开行风建设专项评价整改工作会;同日,局长办公会研究整改方案并进行安排部署;4月17日,下发《贵阳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行风建设专项评价整改方案》并进行任务分解;相关处室、中心积极与省局沟通对接,了解扣分原因并已整改完毕。④建立综合评价机制,制定《2023年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综合评价指标》,设立25项评价指标,促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加强督导检查,印发《贵阳贵安医保基金监管联系督导制度》,按计划对局属单位,各区(市、县)医保部门的基金监管工作职责履行、监督检查落实及宣传警示开展等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三是基金监督改革推进不力,未统一经办机构检查业务处理模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制定《贵阳贵安医疗保障稽核案件办理暂行规定》,规范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协议稽核案件办理程序和文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现象仍有发生。

一是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①2020年12月,市医保局联合九个部门印发了《贵阳市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建立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市医保局未召开过联席例会和联络员会议,联席会议制度并没有发挥作用。②又如,2022年,市医保局制定的《中共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要求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深入基层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个别党组成员未按要求撰写调研报告。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①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会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贵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协同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了医保基金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综合监管机制。截至目前,已针对基金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案件,召开联络员会议2次。②结合工作实际,根据贵阳市委宣传部关于中心组学习文件要求,制定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形式为“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调查研究相结合,原则上全年不少于4次”,截至目前,已开展7次学习;同时按照大兴调研之风相关工作,制定《贵阳市医疗保障局调研方案》,领导班子成员选定专题调研课题4个,2023年12月,均已按相关时限要求完成调研报告4篇。

二是工作落实打折扣。如,2022年1月19日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诈骗医保基金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时间明确到2022年12月31日,但在2022年6月1日市医保局印发的《关于印发贵阳贵安2022年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却将专项治理工作期限明确为6个月(2022年4月到9月),缩减了整治行动工作期限。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2023年,已按照国家、省工作安排,针对中医治疗、检查检验、ICU(重症医学)、眼科等重点领域、重点药品、耗材、重点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期间,医疗机构共主动报送自查金额163.46万余元;共实地检查医疗机构497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11家,后续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同时结合举报投诉案件线索、大数据分析结果,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贵阳贵安医养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使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追回医保基金4131.76万元,比去年全年增长100.3%。

三是照抄照搬,发文上下一般粗。如,2022年1月19日,市医保局牵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和省医保局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除开头部分外其余表述几乎一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严格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进一步精简文件,加强对发文必要性的审核,可以通过非正式文件传达贯彻的,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

2.法治意识不强,行政执法、检查不规范。

一是主动履行行政执法职能职责不够。如,2021至2022年,全市共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317家,除5家是按相关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外,其余都是委托医保基金经办机构进行协议处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将市级经办机构、各区(市、县)医保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评价指标,截至目前全市开展行政执法9起,行政罚款56.15万元,案件数量、罚金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2.印发《市医保局关于组建贵阳贵安医保基金监管人员库的通知》,整合市、区两级监管力量,组建全市基金监管工作人员库,强化行政处罚、协议处理重大案件办理。

二是基金监督检查文书形式要件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加强基金监管政策法规学习,提升监管能力水平。2.严格按照《贵州省医疗保障部门基金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贵州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贵州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权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试行)》《贵阳贵安医疗保障稽核案件办理规程(试行)》规范执法检查、行政执法、协议稽核程序和文书,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三是检查文书内容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制定《贵阳贵安医疗保障稽核案件办理暂行规定(试行)》,规范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协议稽核案件办理程序和文书;2.设置行政部门对经办机构协议处理重大案件审查工作环节;3.制定《深入开展贵阳贵安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对经办部门监管履职情况开展检查;4.结合医保经办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医疗保障检查拟处理告知书》《签收回执》《医疗保障检查拟处理决定书》《审核部门扣款单交接表》等检查文书,进一步对检查文书形式要件进行了规范。

3.内部管理不规范。

一是政务公开不规范。如,未按照《贵阳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在市医保局官网公开党组成员应公开的所有信息。又如,未按照《贵阳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在市医保局官网公开采购预算金额为1600余万元的“购买第三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贵阳贵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项目”政府采购信息。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1.已在官网对党组成员应公开的所有信息进行补充完善;2.严格贯彻执行《贵阳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制定《贵阳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制度》,更新完善《贵阳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由局办公室统筹,组织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贵阳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做好机构信息、政策文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采购程序不规范。如,2021年结算中心采购固定资产清查整理服务,采购公示期为2021年9月28日至10月9日,但在2021年10月8日公示期尚未结束时便与清查整理服务商签订了业务约定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认真梳理采购程序,完善采购流程,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事宜,做到采购有关事宜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修订完善了《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制度办事。

三是制度更新不及时。未及时调整《贵阳市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市纪委市监委印发《贵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贵阳市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要求向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组报送“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备案表和工作台账。

四是会议记录过于简单,不能体现决策过程。如,市医保局2021年及2022年局长办公会议记录均未详细记录议事过程,仅简单记录议题及议定结果,经比对,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基本一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记录,会议记录做到详实、全面、客观、准确。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

一是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如,2021年8月贵阳市医保局机关党支部有一名委员退休后,机关党支部委员未及时增补支部委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2年11月已完机关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并配强支部委员。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时限抓好委员补选和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民主评议、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民主评议、谈心谈话制度,及时完善相关表册。督促局属党组织及时完善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等资料。

三是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滞后。如,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市医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均未按要求在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在市委宣传部中心组学习计划下发后,再进行修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医保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全面提升医保各项工作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注重成效,确保整改不松劲

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和检查问责。

(二)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

严格贯彻巡察工作要求,针对巡察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坚持把眼前整改任务与长远制度安排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坚持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避免改后又犯、边改边犯,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

(三)组织“回头看”,扩大整改成果

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查,适时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逐条逐项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建章立制是否落实到位等。通过“回头看”,改善工作作风,推动工作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51-87987931

邮政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7号市政府大楼4楼B区425室

电子邮箱:ybjnyl@guiyang.gov.cn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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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