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贵州白癜风皮肤病医院定点医疗机构(贵阳市城乡居民)服务协议的公告
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我中心于2024年11月25日收到《贵州白癜风皮肤病医院关于注销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第四十三条第(十二)款: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且经办机构同意的,经办机构应解除医保协议,并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协议的医疗机构名单。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经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解除贵州白癜风皮肤病医院定点医疗机构(贵阳市城乡居民)服务协议。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贵州白癜风皮肤病医院不再开展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贵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