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贵阳西部医院等四家定点医疗机构 (贵阳市城乡居民)服务协议的公告
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我中心于2024年12月2日-5日期间,分别收到贵阳西部医院、贵阳新现代医院、贵阳六一儿童医院(原贵州省红十字会妇女儿童医院)和贵阳正宇铁路医院《取消贵阳市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第四十三条第(十二)款: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且经办机构同意的,经办机构应解除医保协议,并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协议的医疗机构名单。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经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解除贵阳西部医院、贵阳新现代医院、贵阳六一儿童医院和贵阳正宇铁路医院定点医疗机构(贵阳市城乡居民)服务协议。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以上四家医院不再开展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贵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