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贵阳泉湖医院定点医疗机构 (贵阳市城乡居民)服务协议的公告
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我中心于2024年10月核查到贵阳泉湖医院(原贵阳长峰领航医院,医疗机构编码H52011300305)已停止营业,中心多次联系医院,截止2024年12月17日,医院未予回应。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第四十三条第(七)款:定点医疗机构停业或歇业后未按规定向经办机构报告的,经办机构应解除医保协议,并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协议的医疗机构名单。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经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解除贵阳泉湖医院定点医疗机构(贵阳市城乡居民)服务协议。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贵阳泉湖医院不再开展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贵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