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及时清理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的规范性文件,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规定,我局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起草和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共有12件,其中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11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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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题 |
文号 |
成文日期 |
清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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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局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贵阳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筑医保发〔2022〕2号 |
2022年2月8日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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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医疗救助资金清算审核拨付规程(暂行)的通知 |
筑医保发〔2022〕11号 |
2022年6月9日 |
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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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筑府办发〔2022〕18号 |
2022年6月27日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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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
筑府办发〔2022〕25号 |
2022年12月15日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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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的通知 |
筑医保发〔2022〕18号 |
2022年12月15日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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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乙类药品及特殊诊疗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通知 |
筑医保发〔2022〕19号 |
2022年12月30日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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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医保局关于明确贵阳贵安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 |
筑医保发〔2023〕2号 |
2023年2月19日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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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医保局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筑医保发〔2023〕15号 |
2023年8月8日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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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医保局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医疗保障协议审核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
筑医保发〔2024〕1号 |
2024年1月5日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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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
筑医保发〔2024〕8号 |
2024年6月7日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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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贵阳市进一步深化改革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城乡居民医保基金 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筑医保发〔2024〕11号 |
2024年10月18日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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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倾斜救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筑医保发〔2024〕15号 |
2024年12月25日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