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时间:
限制燃放区域,当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8时至24时可以燃放非升空类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任何类型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任何类型烟花爆竹。
燃放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除禁止燃放区域外,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
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中航油业务油库、加油加气站、燃气管线、输油管线、燃气调压站、燃气设施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贵阳龙洞堡汽车客运站、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通信设施、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贵州双龙生态体育公园等文化体育场所,砂之船奥特莱斯、居然之家等商场、集贸市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贵州森林公园、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生态公园等各类公园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汪家大井二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险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