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清镇市公安局关于无主财物认领公告 2025/08/05 1.8w 阅读 198 点赞 查看原文我局在历年案件侦办及日常工作中,依法暂扣3辆摩托车(详见附件),经工作无法联系机动车所有人,导致以上物品无法依法处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进行,请权利所有人在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及财物所有权证明到清镇市公安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无主财物进行处理。特此公告联系人:陈警官联系电话:15285930646清镇市公安局2025年8月6日附件:相关车辆相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