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
政策政策文件

筑公积金通字〔2013〕14号 关于对“清明节”期间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失效)

2013/07/16 1.6w 阅读 334 点赞

中心各处室、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

贵阳市正在奋力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清明节将至,为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树立良好的生态文明意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树立文明健康的祭祀意识,严于律己,自觉抵制和反对封建迷信的祭祀活动,自觉做到不乱焚烧冥品,文明、节俭、安全参与祭扫活动。

二、请中心各部门于2013年4月3日下午6点前将车辆停放至中心大院内,“清明节”期间除值班、应急外的其他公务车辆一律封存,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封存车辆,严禁动用公车参与扫墓祭祖活动。

三、对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参与扫墓祭祖活动,一经发现或被相关单位曝光查处的,中心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