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
政策政策文件

筑公积金通字〔2021〕84号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1-2022年度贵阳市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

2021/06/23 4.7k 阅读 129 点赞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19〕85号)有关规定,现将贵阳市、贵安新区2021-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通知如下:

一、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

二、缴存基数

(一)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19〕16号)公布的全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21—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9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80元。

(二)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统计局《贵州省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黔人社通〔2021〕72号)公布的2020年度贵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2021-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535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408元。

三、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21-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特此通知。

2021年6月24日

关于对《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2021-2022年度贵阳市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21〕84号)的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