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公积金中心,感谢执法调查处的各位同志,公司已经同意将欠我的公积金进行补缴了,这件事总算有了结果。”2023年8月30日,贵阳市某公司离职职工王师傅(化名)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法调查处表示感谢。
2023年8月,王师傅来到执法调查处,提出要求公司补缴其在职期间少缴公积金的申请。执法调查处工作人员冯肖在了解完情况后,当天便受理了王师傅的投诉,并表示将尽快与公司联系解决王师傅的合法诉求。执法调查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该公司转达了王师傅的诉求,同时也对公积金相关缴存政策进行了宣传及解释,经过不懈努力,最终该公司认识到依法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同意为王师傅补缴住房公积金。但由于该公司目前正处于重整清算阶段,对公账户已被冻结,无法进行正常汇补缴进账业务,经过与重整清算工作组沟通协调,答复将会在8月30日前将欠缴的公积金汇入该公司公积金账户,从而解决王师傅的合法诉求。执法调查处将积极配合中心业务部门做好资金挂账以及分摊至王师傅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后续工作。

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仅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也是单位维护职工权益的具体体现。在今后的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调查处将会继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断加大追缴力度,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好“为民便民惠民”的服务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