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实施操作规范

2013/04/03 1.1w 阅读 492 点赞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以下简称补息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实施办法》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范。

  一、补息贷款的申请

  (一)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补息贷款,必须满足《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实施细则》条件,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以下简称受托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规定,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借款人属第一次申请住房贷款;

  2、借款人能够享受人民银行规定同档次商业贷款下限利率;

  3、借款人所购房屋为普通自住住房(所购住房套内面积低于120平米以下)。

  (二)申请资料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须提供以下资料: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及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3、借款人和配偶及共同申请人合法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和有效婚姻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证明(无业的提供无业证明、配偶属省直部门的提供省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7、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8、预购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抵押物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须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的,还要有受托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原件)

  10、中心或受托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二、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的受理、审批和发放

  (一)补息贷款的受理

  1、受托行负责对补息贷款的资格认定、可贷额度、贷前调查等初审工作。受托行在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对符合补息贷款条件的职工,可建议职工申请补息贷款。

  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的可贷额度与期限应根据公积金中心《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实施细则》及其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公积金中心补息贷款的额度及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能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及期限,也不得超过应付房款剩余价值。

  2、职工同意采用补息贷款的,须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及《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申请表》(附件),并由受托行根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对借款人贷款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受托行在中心系统内录入相关的信息并报中心进行补息贷款审批。

  3、受托行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将《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及其它相关资料送中心进行审批。

  (二)补息贷款的审批

  中心根据资金计划安排及相关规定对受托行提交的借款人资料、初审意见进行审批。对审批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的,确定补息贷款的金额及贷款期限,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向受托银行出具《公积金补息贷款通知书》;审批不同意的,于三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出具书面原因,并退还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补息贷款的发放

  1、对中心审批同意的,受托行按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要求提交有权审批人进行贷款审批,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在具备放款条件后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2、受托行应于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发贷数据导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并将放款凭证复印件报公积金中心存档,职工开始还款后,受托行按时传输贷款还款数据导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

  三、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的利息补贴方式

  (一)公积金中心在借款人商业贷款期间根据借款人实际月还贷款利息按月给借款人进行利息差额补贴。

  (二)公积金中心利息差额补贴实行报账制,即借款人每月实际归还贷款本息后,中心根据受托行计算的应补贴利息差额于次月划入借款人的还款账户。

  (三)遇法定利率调整,自次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利差执行,不分段计算补息额。

  (四)对借款人因逾期还款所支付的复利、罚息部分公积金中心不予补贴。

  (五)贷款额度不足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组合贷款,公积金中心只针对公积金贷款部分进行补息。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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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