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行政执法决定公开信息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法人组织全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执法决定文书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理依据 | 决定内容 | 决定机关 | 决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贵州贵能移动新能源有限公司 | 91520192MA6EE61R0E | 法人 | 黄剑龙 | 筑公积金责令字〔2021〕1号 | 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 | 未按规定缴存2019年7月至2021年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责令限期补缴2019年7月至2021年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合计2067412元(含单位及个人承担部分)。 |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2520100750168865F |
| 贵州置地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91520100683958807L | 法人 | 周红 | 筑公积金责令字〔2021〕02-1号 | 逾期不缴及少缴住房公积金 | 未按规定为原职工高某某缴存2013年10月至2015年10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责令限期为原职工高某某补缴2013年10月至2015年10月期间单位应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合计4655元。 |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2520100750168865F |
| 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915201036927120321 | 法人 | 龙彦宏 | 筑公积金责令字〔2021〕02-2号 | 逾期不缴及少缴住房公积金 | 未按规定为原职工李某某缴存2015年5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责令限期为原职工李某某补缴2015年5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单位应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合计49010元。 |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2520100750168865F |
政策通知公告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行政执法决定公开信息
2021/12/29 9.1k 阅读 13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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