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通行政执法案件线上预审核及案件流程查询功能的公告

2025/05/25 8.1k 阅读 254 点赞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办事,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日起正式开通行政执法案件线上预审核及案件流程查询功能,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实现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实名投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功能内容

(一)可投诉内容

单位存在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主要为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以及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

(二)需提交的资料

1.投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诉人入职时间至离职时间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无劳动合同的提供社保缴存证明或能证实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投诉人已离职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必须);

4.投诉人入职时间至离职时间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职工工资银行对账单或单位盖章的收入证明、工资册、各种类社保缴费明细、纳税清单等)

5.人民法院、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

(三)需满足的条件

1.单位与职工已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投诉人诉求时间段内应在职在岗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

3.单位已为职工发放在职在岗期间工资或能提供本人生效仲裁裁决、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已明确单位应给职工发放工资且有具体金额。

(四)投诉案件预审核

预填投诉信息并上传提交资料进行预审核,减少因资料不全导致的往返跑。

(五)案件流程线上查询

实时查询公积金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办理进度及当前处理状态。

二、操作方式

登录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贵阳公积金”,进入“个人中心—行政执法—投诉填报/投诉进度查询”模块,按指引操作。

三、注意事项

预审核通过后,投诉人需携带预审核后的完整资料至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维权投诉接待点完成实名核验等流程。

如有疑问,请拨打服务热线0851-84581517或前往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维权投诉接待点咨询。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